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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镇发改提字第13号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20号提案的答复
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镇江共同富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着力谋长远,完善共同富裕顶层设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注重发展,做大蛋糕,又注重民生,分好蛋糕,在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即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总体要求,并提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委进一步联动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镇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路径研究,力争为镇江共同富裕推进路径作好初步设计。
(二)着力强主体,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6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6.33万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7亿元,同比增长5.5%,增幅排在全省并列第7位。“四群八链”崛起成势,“四群八链”产业体系应税销售达到4141.8亿元,涌现出航空零部件、高技术转化应用等一批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四大产业集群、八条重点产业链应税销售收入分别增长6.9%、10.3%。在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名列第30位,在长三角城市群27个城市中科技创新驱动力指数名列第12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2.7%,创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2023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4.8%,起草《镇江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着力补短板,推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65元,高于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1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60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66元,分别高于全省1391元、4978元,在全省排名均列第五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5.7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将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490元,增长9.2%。2023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九连增”。
(四)着力富脑袋,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实施“文明镇江”四大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文明进万家”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打造大八叉巷、永安路等10个文明街巷,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文艺拾光浸润工程,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进万家”主题活动和“文化荣光·书香镇江”全民阅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群众文化活力。创新推出“文化名人厚植镇江”行动计划,举办张君秋文化周,持续打造“文化金山”“书画之城”“诗词之城”等文化名片,擦亮“大爱镇江”品牌,塑造城市风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机制的运行,深化诚信镇江、志愿镇江制度化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探索构建共同富裕评价体系。参考借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共同富裕有关部署要求,完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构建我市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效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相关重要指标目标工作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适时出台本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同步构建完善共同富裕指标统计监测制度,并相应建立方案实施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保障。根据共同富裕导向,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分配制度、科技创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动制度创新变革,为共同富裕提供创新性、突破性政策和制度供给。
二是锚定产业强市,做大做好共同富裕“蛋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做强富民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三大主攻方向,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立足绿色能源、生物技术等现有产业基础,瞄准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努力构筑更多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争取更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在重点项目、核心企业、知名品牌、载体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深化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的融合应用,推动重点产业、骨干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打造数字协作平台,努力构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联动发展格局。
三是激发奋斗活力,打造合理有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方案,增强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高技能人才、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推动更多普通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引导企业制定工资增长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加大劳动法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加班补贴制度。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合理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通过社会保障等主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提质扩面。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支持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探索慈善行为与个人及企业的信用、融资、税收等相挂钩模式,推动慈善事业阳光、透明。
四是强化社会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围绕援企稳岗、扩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优化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动态调整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就业人口等重点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居民享有优质、平等公共服务。强化困难群众托底保障,建立分类改善困难群体生活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物价水平、工资收入水平等逐年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五是坚持扎根基层,推进共同富裕走深走实。坚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抢抓数字化改革机遇,积极探索数智赋能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实施“文艺拾光浸润工程”,有序推进“文心·书坊”、小剧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共富与精神共富同频共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持续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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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签发人:史健洁
联系人:吕若曦
联系电话:8442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