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2025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活动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大米、食用油、牛肉(增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活动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大米、食用油、牛肉(增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7.216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25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活动(七个标段)项目总预算28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合同签订。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活动,旨在落实消费帮扶政策,支持对口地区发展,向对口地区的采购量越大,越能反映对该地区的消费协作效果,经统计,最终各标段总实际成交金额为2763万元。
后续执行过程中,各认购单位积极性高,且在产品选择上有充分自主权,采购人无法在认购期间对认购单位的认购品种和数量进行人为干预,在未超项目总预算的情况下,最终原标段一: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大米、食用油、牛肉的认购数量超出原预算金额(480万元)。为保证该标段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中标人镇江市京鹏优选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发出增补采购。
该标段合同履约形式为中标人先采购,采购人后付款。各标段认购品种和认购量并非定量配比,均为各认购单位自主选择并确定选购方案。原中标人已依据原标段确定的品类、质量以及认购单位的最终数量,完成了从对口地区的全部采购、调配工作。采购资金由原中标人支付至对口地区。出现了仅能向原中标人采购增补项目的客观性和唯一性,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否则将直接影响已认购单位的兑现权益,造成原中标人已支付金额的严重损失,严重损害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与项目整体性。原中标人在采购履约模式和采购事实上,对增补项目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
原项目的中标价格已通过政府发文进行全市通知公示,认购单位对应货款已按原中标价格汇至指定账户,为确保所有认购单位(包括原认购及后续增补)享受同等价格待遇,避免因价格差异产生不公平,必须保证增补项目的成交价格与原项目公示的中标价格严格保持一致,出现了无法通过公开形式,重新确定中标价,仅能向原中标人按原中标价进行采购的情形。原中标人在中标价格和已认购结算金额上,对增补项目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镇江市京鹏优选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对本次标段一: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大米、食用油、牛肉(增补)项目具有服务上的不可替代性,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实施或提供,具有独占性和唯一性。
根据苏财购【2024】17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及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次增补采购项目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镇江市京鹏优选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解放路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1MAD5C33P2H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处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联系方式:0511-84424095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莎莎、江晟玮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路9号金恒大厦1号门4楼
联系电话:0511-85612788
六、附件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