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受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江苏大学财经学院组成专家评价组,针对镇江市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保障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建立一定数量的冻猪肉物资储备,是加强市场调节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政府保供稳价能力的有效手段。而价格调控应急网点实物载体建设(原平价商店)项目作为价格调节基金项目中的关键一环,对保障镇江市物价稳定、维持居民生活成本在合理范围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镇江市发改委会同财政经建处、委机关党委、监测中心对网点进行定期考核,并坚持定时网上公示农副产品价格,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接受消费者与商家监督。
为落实镇江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改革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深化平价商店转型发展,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充分运用当前农副产品价格调控、供给侧结构调整的政策,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保障全市农副产品价格波动宏观可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强化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追随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的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机制,拓宽销售渠道,逐步建设价格调控网点建设项目,提升保供稳价、惠民亲民覆盖度,为更多市民带来便利。同时,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加强市场调控,确保市本级冻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积极落实冻猪肉储备工作,增加市场供给,稳定消费预期,满足消费需求。
但是,在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如网点分布和具体操作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询价平台宣传效果受限,商品丰富度、充足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在今后的项目进行中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引导资金使用分布的监管,加强价格调控应急网点以及线上平台知名度,更好的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本次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最终绩效评价得分为93.33分,项目绩效处于优秀水平。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 2 -
(一)项目概况....................................................................... - 2 -
(二)项目绩效目标............................................................... - 3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 4 -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 4 -
1、评价目标................................................................. - 4 -
2、评价对象................................................................. - 5 -
3、评价范围................................................................. - 5 -
(二)绩效评价基础............................................................... - 5 -
1、评价原则................................................................. - 5 -
2、评价指标体系......................................................... - 6 -
3、评价方法................................................................. - 6 -
4、评价参考文件......................................................... - 7 -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 7 -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 8 -
(一)资金使用情况............................................................... - 8 -
(二)评价结果..................................................................... - 1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 10 -
(一)项目决策情况............................................................. - 10 -
(二)项目过程情况............................................................. - 11 -
(三)项目产出情况............................................................. - 11 -
(四)项目效益情况............................................................. - 12 -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4 -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14 -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5 -
1、经营网点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 15 -
2、网点数据报送时效有待提高............................... - 15 -
六、有关建议............................................................................... - 16 -
(一)优化网点布局规划,加快向辖市延伸拓展............. - 16 -
(二)优化肉菜储备机制,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 17 -
(三)科学制定激励政策,逐步退出奖补机制................. - 17 -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表......................................................... - 19 -
附件2评分汇总表................................................................. - 21 -
附件3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说明............................................. - 22 -
附件4绩效评价专家名单..................................................... - 28 -
附件5调查问卷..................................................................... - 29 -
2021年度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保障镇江市物价稳定、居民生活成本维持在合理范围内。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受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江苏大学绩效评价项目组对2021年度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价。绩效评价工作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7月完成,具体分为制定绩效评价方案、部署绩效评价工作、填制基础数据表、复核汇总及分析、综合评价等几个阶段。专家组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之上,参阅相关资料,依据《镇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镇发〔2020〕7号)和《镇江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镇财绩〔2021〕3号)等文件,对2021年度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现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价格调控应急网点”项目建设脱胎于自2011年起设立的原平价商店项目,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途径,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应急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网点建设新集体,属于价格调价专项资金中重要组成部分。价格调控应急网点建设是价格调控手段的转型升级,承载着全市价格调控和应急管理的新功效,纳入价格调控长效体系建设,以实现区域市场保供、平抑稳定价格为总体目标。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对平价商店进行了改革探索,扩大原平价商店惠民格局,重点推进价格调控应急网点建设。同时与19家网点签订了《价格调控实物载体网点建设合作协议》(其中1家因特殊原因已关闭),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价格日常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农副产品价格管理考核力度、提升应急网点的责任意识、提高应急网点为民服务水平方面做出努力,保障应急网点覆盖范围内大部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镇江市猪肉储备项目开始于2019年国家和省相继印发的关于做好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做好猪肉储备,同时省发改委下达了镇江市猪肉常规储备任务,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猪肉保供稳价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级冻猪肉储备实行“政府委托、部分监管、财政补贴、企业自负盈亏”的方法。省发改委下达镇江市冻猪肉储备计划1000吨,参照国家“每人每天消费二两肉和本地城镇人口7天消费量”的标准测算分解,各地建立冻猪肉储备为:市本级400吨,丹阳市270吨、句容市160吨、扬中市90吨、丹徒区80吨。参照江苏省省级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每年2800元/吨的标准,2021年市本级计划储备冻猪肉400吨,年储备费用总预算为110万元。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物资储备处继续与江苏汇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续签了3年的承储合同,并且市本级冻猪肉储备投放选取万方、旅游两大分销超市的14个投放点,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及各辖市财政、价格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价格部门)共同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政策制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价格调节基金年度预算的编制,监督价格调节基金支出活动;价格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计划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编制和执行价格调节基金支出预算。
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标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2号)及《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号文“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平抑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宗旨,考评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中,价格调控应急网点考核奖补资金使用流程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资金支出效率与综合效果进行评价,为后续价格调控应急网点考核奖补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评价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高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物价调控效果与效率,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2、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承储公司江苏汇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及2021年度镇江市级财政所安排的针对18家农副产品应急网点资金奖补计划资金使用效果,针对奖补资金使用方向、进度、问题等统一进行分析评价。
3、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涵盖了对行政效率、惠民评估和资金发放等重点考核惠民措施,惠民效果等整体进行综合性评估,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
(二)绩效评价基础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注重物资储备及农副产品网点建设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绩效评价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统一标准,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物资储备及农副产品网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能够比较清晰反映建设资金的使用及其产生效果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实事求是原则。本次绩效评价资料、数据均来源真实有效,绩效评价结果可靠。
(5)系统性原则。本次对于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资金绩效评价是针对资金整体进行的,因而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应该遵循系统性原则,构建一个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专项资金情况的指标体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在了解资金性质及管理使用过程的基础上,结合《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和《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市场保供稳价机制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0〕307号)的要求,在本次评价中采取关键绩效指标(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方法,通过对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资金使用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从而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具体设置了3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总分100分。在确定各指标的基础上,依照各指标在绩效评价当中的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权重,更加合理的反映各指标的影响程度及作用强度,在逐级分解后形成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各级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
3、评价方法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实地核查、访谈等方式,评价小组运用设计的指标评价体系,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对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资金情况进行评价并打分。详见附件3。
4、评价参考文件
(1)《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
(2)《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市场保供稳价机制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0〕30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950号)
(4)《镇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镇发〔2020〕7号)
(5)《镇江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镇财绩〔2021〕3号)
(6)《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小组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设计绩效评价指标并制定评价方案,本次考核奖补资金涵盖18家农副产品应急网点,我们对全部网点(涉及考核奖补资金)进行了现场审查。同时,我们还对相关农副产品网点店主、店内消费者以及冻猪肉承储公司进行访谈并提供调查问卷,评价组收回材料19份,材料回收率100%。在对相关资料、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及计算后,按照设定的评分标准对评价指标打分,并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950号)“进一步改革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方式”等要求,《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市场保供稳价机制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0〕307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原平价商店体制向应急建设转型发展路径后,公布了共18家价格调控应急网点奖补名单与金额。
1、投入情况
本次物资储备费用为11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省、市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由市财政局直接下达承储企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总计使用68.5万元,另对承担数据采集及统计职能的市价格监测中心补贴10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资金4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0.5万元,评价范围涵盖了镇江市内共计18家网点进行评价奖补,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2021年镇江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序号 |
项目 |
数量(家) |
奖补标准(万元/家) |
1 |
一等奖 |
5 |
5 |
2 |
二等奖 |
6 |
4 |
3 |
三等奖 |
6 |
3 |
4 |
未完成应急任务 |
1 |
1.5 |
合计 |
|
18 |
68.5 |
2021年镇江市价格调控应急网点最终考核结果包括:一等奖5家,占总参评网点的27.78%,奖补金额占总金额的36.50%;二等奖6家,占总参评网点的33.33%,奖补金额占总金额的35.04%;三等奖6家,占总参评网点的33.33%,奖补金额占总金额的26.28%;未完成应急任务1家,占总参评网点的0.06%,奖补金额占总金额的2.19%(如下图1所示)。
图1 2021年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结构
2、支出情况
2021年镇江市参加农副产品应急网点考核的网点共计18家,经有关监管团队与专家考察后,严格评审出从高分到低分共18家网点获得奖补。
2021年镇江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2021年镇江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元)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支出 |
差异 |
1 |
一等奖 |
250,000.00 |
250,000.00 |
0 |
2 |
二等奖 |
240,000.00 |
240,000.00 |
0 |
3 |
三等奖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4 |
未完成应急任务 |
15,000.00 |
15,000.00 |
0 |
合计 |
685,000.00 |
685,000.00 |
0 |
(二)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优(90分~100分),良(80分~90分),一般(70分~80分),较差(60分~70分),差(60分以下)。
最终,2021年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3.33分,评价结论为优。各级指标权重和得分情况详见附件二。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十四五”时期是镇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建设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2021年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国际经济化境、金融秩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镇江市如何运用自身优势、更好的保障居民消费质量,加强对政府引导职能的运用,对于完善城市功能、强化民生保障有重要意义。2021年镇江市财政局、发改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定物价、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居民消费质量。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以投入指标为主要考核依据,针对投入指标的选取主要针对制度、流程、信息公开三个方面进行。根据《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规定,针对整个考核评价进行调查与流程梳理,分析各相关单位与网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在对冻猪肉承储企业和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流程相关文件进行详细了解的基础上,以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信息公告、部门考核流程档案中可获得的材料等为依据,最终进行投入指标得分的确认。
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在投入指标方面总体表现较好,制度全面性与科学性已经满足绩效评价的要求,但在规范程度上仍有提高的空间。在今后可以通过构建配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规范化监督。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产出指标的选取主要针对奖补资金落实情况与项目实施效果两方面进行。以《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文所列式的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与单位实际收到专项资金金额进行比对,同时,通过检查相关网点的记账凭证、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比对与检查,进而进行项目产出能力评价,针对考核奖补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打分。
根据评价专家组的分析,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在落实方面已经达成规定要求,能够及时完整的下拨储备资金和奖补资金,保证流程的合规,同时,猪肉储备数量也达到了相关要求。但是,在经营网点的运营管理上,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的提高考核要求,提高经营网点项目的效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镇江市2021年度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总体上较为科学合理,起到了引导市场,稳定物价,惠及民生的作用。
1、持续保证物价稳定基本趋势不变
2021年,市发改委利用价格采集汇总信息优势,创新工作手段,开发“供给侧价格信息展牌”,向社会发布涉及“去、降、补”的价格信息。
一部分原因得益于市发改委综合监管网上平台和价格监测网上管理系统的构筑;同时相关部门利用及时掌握的准确价格数据,提高供给侧改革相关政策,使物价维持科学化、合理化、精准化水平。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在猪肉消费明显增加,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时,增加猪肉的供给,稳定消费预期,满足消费需求,稳定猪肉的价格。同时各农副产品经营网点都主动响应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对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千方百计组织农副产品运输保供,相应的惠民销售活动不断,较好的引导了镇江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稳定。
2、加强冻猪肉承储企业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监督和资金引导
2021年市发改委、财政局根据省、市冻猪肉承储企业及经营网点考核奖补办法和考核奖补要求,联合对市区冻猪肉承储企业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进行了年度考核。对经营状况良好的农副产品经营网点给予奖补,对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很好执行运营要求的经营网点遵循准入时强制退市的准则进行淘汰,体现了奖惩分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
3、管理考核标准得到不断完善
2021年,市发改委进一步从经营网点准入门槛、阶段审查、不定时抽查、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加强农副产品经营网点的管理考核。此外,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细了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转型方向,提出了2021年度经营网点工作要求,在提高经营网点进入要求的基础上,以项目产出效率为导向,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未达到标准、未通过评价的网点坚决劝退。
同时,镇江市发改委还针对农副产品经营网点的日常经营以及猪肉承储企业的日常管理进行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审查和暗访,在保证物价水平的同时优化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质量并且保障冻猪肉的品质,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质量。
4、消费者满意度高
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投入的项目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对市民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随机抽取100名市民群众,共回收有效问卷95份,回收率95%。问卷调查表主要由经营网点的分布情况、平价商品的供应情况、价格信息的查询渠道和方法等,市民群众对各指标满意度均达到百分之八十。
图2 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以“民营公助、兼顾应急、平战结合”模式为导向,将平价商店向价格调控应急实体网点改革过渡。以合同约定方式,围绕市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组织18家网点进行多次惠民销售活动,为全省平价商店改革探索了新路。围绕镇江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主要农副产品,各价格调控应急经营网点都超额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惠民任务。特别是蔬菜价格异涨时期,各网点带头执行蔬菜市场价格调控应急措施,想方设法对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千方百计组织农副产品运输保供,相应的惠民销售活动不断,较好的引导了镇江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稳定。据初步统计,全年各网点累计惠民销售超过260万公斤,减轻百姓“菜篮子”负担292.7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营网点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通过电视节目、网络公示等方式,针对农副产品经营网点项目进行了宣传,但是其宣传效果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群众对镇江市供给侧价格信息展板的上线知之较少,许多实时价格的查询渠道还未能深入群众内心。
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过去宣传方式较为传统,针对人群因此受限,近年来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宣传是针对宣传方式的一种突破,以及微信小程序的上线也能抵消下载独立APP带来的部分群众抵触情绪。未来可以通过更多的线上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宣传覆盖度,提升宣传效果,为更多消费者提供便利。
2、网点数据报送时效有待提高
根据评价组考察,部分网点存在未按照价格监测标准报送稳价惠民数据,并存在部分错报数据,迟报、经催报未报情况。同品种、同质量上报价格不变的状况在并行部分网点出现,以上均不利于考核情况的评定,针对该部分网点的实时数据需要加强监督。为调动企业参与数据管理的积极性,在专项资金标准中虽然安排一定量的指标用于对追溯数据单位进行考核奖补,但经过实地了解后发现激励监督作用较为有限。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上线使用价格调控网点监管平台数据申报系统,确保惠民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严格作为考核奖补及准入退出管理的依据。
六、有关建议
(一)优化网点布局规划,加快向辖市延伸拓展
进一步推进价格调控网点建设,加强部门配合,加快布局拓展。用好“小资金”撬动“大杠杆”,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效用。以推进价格调控网点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吸纳更多优秀爱心企业加入,形成价格调控网点品牌力量,为镇江市民农副产品消费谋取更大福祉。加快价格调控网点向辖市辐射拓展,形成市区价格调控网点的有力补充,放眼于长远为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作应急准备,在区域保供、稳价惠民和市场应急中有所作为,实实在在探索出价格调控的新思路、新措施。
加强价格调控网点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以统一标识为重点,让消费者充分知晓政府惠民措施,打造服务新品牌;以直采基地为落脚点,让消费者充分体会到较好的品质,享受新鲜绿色菜品;以明码标价为着力点,让消费者充分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赢得群众更多点赞。
(二)优化肉菜储备机制,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建议更新储备额度与补贴标准,综合考虑镇江市常住人口数量、居民消费习惯、整体物价水平、肉菜生产流通能力和市场保有情况,对肉菜储备额度及费用补贴标准进行重新测算。由于在库蔬菜储备难度与价格倒挂影响高于冻品、活体肉类储备,补贴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在库蔬菜倾斜,从而调动承储商户积极性,提高应急供应水平。
(三)科学制定激励政策,逐步退出奖补机制
一是由“普遍奖补”调整为“适当表彰"。严格按照考核内容中的追溯节点建设、追溯节点管理、追溯设备管理、追溯资金管理、追溯票证管理、追溯数据报送、示范创建与新技术应用等相关方面对节点单位进行分档排名,对录入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较高的相关市场予以适当表彰,以达到激励其他市场提高追溯体系运行效率的作用;二是创新考核激励措施,逐步建立奖补政策退出机制。在追溯体系建立初期,政府需给予节点单位一定的奖补来提高其运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性,当追溯体系运行走上正轨路径后,应弱化政府的主导作用,适时取消相关奖补政策,过渡到市场化运作方式。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表
2:评分汇总表
3: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说明
4:绩效评价专家名单
5:调查问卷
江苏大学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撰稿人: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联系电话:
核稿人:镇江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表
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三级指标 |
权重 |
评分标准 |
投入指标 |
30 |
相关制度 |
22 |
相关制度合理性 |
6 |
合理:得6分; 较为合理:得3分; 不合理:得0分。 |
相关制度全面性 |
6 |
90%<考核覆盖流程≤100%,得6分; 80%<考核覆盖流程≤90%,得4分; 60%<考核覆盖流程≤80%,得2分; 考核覆盖流程≤60%,得0分。 |
||||
资金管理规范程度 |
10 |
资金分配合理(2分); 财务制度健全(2分); 严格执行制度(2分); 会计核算规范(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
相关流程 |
8 |
流程透明度 |
4 |
相关流程均出示公示,得4分; 部分流程出示公示,得2分; 各流程均无出示公示,得0分。 |
||
流程完整度 |
4 |
申报流程完整(1分); 审核流程完整(2分); 拨付流程完整(1分) |
||||
产出指标 |
45 |
资金落实 |
23 |
资金到位率 |
8 |
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文件拨付金额×100%。 资金到位率=100%,得8分; 90%≤资金到位率<100%,得6分; 80%≤资金到位率<90%,得4分; 70%≤资金到位率<80%,得2分; 资金到位率<70%,得0分。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8 |
到位天数X(天)=实际到位时间-拨付文件发布时间 X≤30,得8分; 30 60 90 |
||||
考核奖补覆盖度 |
7 |
90%≤奖补覆盖度<100%,得7分; 80%≤奖补覆盖度<90%,得5分; 70%≤奖补覆盖度<80%,得3分; 60%≤奖补覆盖度<70%,得1分; 奖补覆盖度<60%,得0分。 |
||||
项目效果 |
22 |
经营网点丰富度 |
6 |
90%≤商品丰富度<100%,得8分; 80%≤商品丰富度<90%,得6分; 70%≤商品丰富度<80%,得4分; 60%≤商品丰富度<70%,得2分; 资金到位率<60%,得0分。 |
||
经营网点数量 |
6 |
经营网点数较上一年度数量每减少10%扣0.1分。 |
||||
冻猪肉储备数量 |
6 |
冻猪肉储备数量较上一年度数量每减少10%扣0.1分,较国家标准每减少10%扣0.6分。 |
||||
居民消费总价格(CPI)涨幅 |
4 |
CPI控制在3%以下6分,否则0分 |
||||
发展能力 |
25 |
活动开展 |
10 |
整治活动 |
4 |
本年度进行整治活动,得4分; 本年度未进行整治活动,得0分。 |
宣传活动 |
3 |
3<宣传方式,得3分; 1<宣传方式≤3,得2分; 宣传方式≤1,得0分。 |
||||
后续监督活动 |
3 |
各参评网点存在后续监督(3分); 仅未达标网点存在后续监督(1分); 不存在后续监督活动(0分)。 |
||||
社会影响 |
15 |
项目知名度 |
5 |
经营网点项目知名度,根据在全市范围内随机地点投放的调查问卷为评分标准评分,满分5分。 |
||
消费者满意度 |
5 |
消费者满意度,根据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访谈和评分标准评分,满分5分。 |
||||
网点店主及承储企业满意度 |
5 |
农副产品网点店主及冻猪肉承储企业满意度,根据各农副产品经营网点店主及冻猪肉承储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访谈和评分标准评分,满分5分。 |
||||
总分 |
100 |
|
附件2评分汇总表
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1.投入指标 |
1.1相关制度 |
1.1.1相关制度合理性 |
6.00 |
6.00 |
1.1.2相关制度全面性 |
6.00 |
5.00 |
||
1.1.3资金管理规范程度 |
10.00 |
9.00 |
||
1.2相关流程 |
1.2.1流程透明度 |
4.00 |
4.00 |
|
1.2.2流程完整度 |
4.00 |
4.00 |
||
2.产出指标 |
2.1资金落实 |
2.1.1资金到位率 |
8.00 |
8.00 |
2.1.2资金到位及时性 |
8.00 |
8.00 |
||
2.1.3考核奖补覆盖度 |
7.00 |
7.00 |
||
2.2项目效果 |
2.2.1平价商品丰富度 |
6.00 |
4.80 |
|
2.2.2经营网点数量 |
6.00 |
4.20 |
||
2.2.3冻猪肉储备数量 |
6.00 |
6.00 |
||
2.2.4居民消费总价格(CPI)涨幅 |
4.00 |
4.00 |
||
3.发展能力 |
3.1活动开展 |
3.1.1整治活动 |
4.00 |
4.00 |
3.1.2宣传活动 |
3.00 |
2.85 |
||
3.1.3后续监督活动 |
3.00 |
3.00 |
||
3.2社会影响 |
3.2.1项目知名度 |
5.00 |
3.88 |
|
3.2.2消费者满意度 |
5.00 |
4.80 |
||
3.2.3网点店主及承储企业满意度 |
5.00 |
4.80 |
||
合计 |
100.00 |
93.33 |
附件3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说明
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评分标准说明
1.1“相关制度”指标分值22.00分,实际得分20.00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1.1.1相关制度合理性 |
6.00 |
6.00 |
1.1.2相关制度全面性 |
6.00 |
5.00 |
1.1.3资金管理规范程度 |
10.00 |
9.00 |
合计 |
22.00 |
20.00 |
评价办法:了解项目立项背景、考核评价标准,通过访谈、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等方式,对与经营网点考核和奖补资金相关的制度进行了解,对其制度合理性、全面性、资金管理规范程度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根据《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及《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同时对整个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调查与流程梳理后,我们对猪肉储备和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相关制度进行打分。最终“相关制度合理性”指标得分6.00分;同时,结合2021年全年针对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奖补资金管理流程的实际操作情况,评价组经过比较认为监督制度已基本在各流程中实现全面覆盖,实施情况虽然已经达到基本要求,但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全面性”指标得分5.00分;
(2)评价组从资金分配合理、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制度、会计核算规范、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等七个角度,针对2021年度农副产品网点考核奖补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最终得出在资金管理目标细化、会计核算与专用账目设立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最终“资金管理规范程度”指标得分为9.00分。
经综合评定,“相关制度”指标得分为20.00分。
1.2“相关流程”指标分值8.00分,实际得分8.00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1.2.1流程透明度 |
4.00 |
4.00 |
1.2.2流程完整度 |
4.00 |
4.00 |
合计 |
8.00 |
8.00 |
评价办法:根据《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及《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规定,结合镇江市发改委提供的,关于2021年镇江市冻猪肉承储企业以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成绩等相关资料与会议纪要,同时对相关结果进行网上查询,进而对考核与奖补的相关流程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在对冻猪肉承储企业以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流程相关文件进行详细了解的基础上,经过评价组的调查,以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信息公告、部门考核流程档案中可获得的材料等为依据,评价项目考核的透明度。最终,评价组认为相关部门关于冻猪肉承储企业以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所公示的信息已较为完整,“流程透明度”指标得分为4.00分;
(2)根据《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及《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规定,结合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要求,2021年度镇江市针对冻猪肉承储企业和农副产品经营网点考核的过程满足相关管理要求,流程较为完整。最终“流程完整度”指标得分为4.00分。
2.1“资金落实”指标分值23.00分,实际得分23.00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2.1.1资金到位率 |
8.00 |
8.00 |
2.1.3 资金到位及时性 |
8.00 |
8.00 |
2.1.3 考核奖补覆盖度 |
7.00 |
7.00 |
合计 |
23.00 |
23.00 |
评价办法:以《镇江市市本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实施意见》以及《镇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财综〔2013〕15号)文所列式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与单位实际收到专项资金金额进行比对,并结合项目实际收到金额的使用情况确认并做出评价。
评价结果:
(1)通过检查冻猪肉承储企业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的记账凭证、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关财务信息,截止2021年12月,各项目单位都已全额实际收到本次专项引导资金,“资金到位率”指标与“资金到位及时性”指标分别得分8.00分;
(2)根据各相关店铺和企业实地调查情况看,本次下发的专项引导资金已全部运用于各项目当中,奖补覆盖度达到100%,因此“考核奖补覆盖度”指标得分7.00分。
经综合评定,“资金落实”指标得分为23.00分。
2.2“项目效果”指标分值22.00分,实际得分19.00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2.2.1 商品丰富度 |
6.00 |
4.80 |
2.2.2 商店数量 |
6.00 |
4.20 |
2.2.3冻猪肉储备数量 |
6.00 |
6.00 |
2.2.4居民消费总价格涨幅 |
4.00 |
4.00 |
合计 |
22.00 |
19.00 |
评价办法:查阅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新闻资料、文件材料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提供的实际经营情况汇报等,并结合以前年度农副产品经营网点及冻猪肉相关统计数据、镇江市居民消费总价格数据进行指标计算与评价。
评价结果:
(1)根据对镇江市现有18家经营网点随机抽样走访,对比当前其他消费者数量众多的非应急网点,最终得出应急网点销售的商品占市面商品种类的80%-90%,“商品丰富度”指标最终得分为4.80分;
(2)结合我市历史农副产品经营网点数量及其变化趋势来看,2021年度经营网点数量相交于上一年度增加了一家,但其中一家又因为特殊原因已经关闭,因此相较上一年没有发生变化,但相对前年来说差距较大。最终“商店数量”指标得分为4.20分;
(3)结合我市历史冻猪肉储备数量及国家标准来看,2021年度冻猪肉数量相交于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变化且符合国家“每人每天消费二两肉和本地城镇人口7天消费量”的标准。最终“冻猪肉储备数量”指标得分为6.00分;
(4)结合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经过计算后评价组发现镇江市2021年CPI涨幅在2%以下,最终“居民消费总价格涨幅”指标得分为4.00分。
经综合评定,“项目效果”指标得分为19.00分。
3.1“活动开展”指标分值10.00分,实际得分9.85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3.1.1 整治活动 |
4.00 |
4.00 |
3.1.2 宣传活动 |
3.00 |
2.85 |
3.1.3 后续监督活动 |
3.00 |
3.00 |
合计 |
10.00 |
9.85 |
评价办法:根据相关部门提供资料与各大相关信息网站公开信息进行纵向比较,同时对项目流程进行考察,对相关经营网点进行访谈。
评价结果:
(1)根据调查与访谈,评价组最终认定2021年冻猪肉承储企业及农副产品经营网点项目整治活动都较为合理的完成,“整治活动”最终得分4.00分;
(2)根据与2020年宣传活动的对比,评价组最终认定2021年对冻猪肉储备及农副产品应急网点的宣传活动力度有所上升,线上及线下普及力度都有所扩大,“宣传活动”最终得分为2.85分。
(3)根据镇江市政府对于猪肉储备及农副产品应急网点考核的要求,2021年镇江市发改委在针对猪肉储备及农副产品应急网点考核结束之后的监督依旧存在,并且能够运用多方面多形式的监督方式,有效的发挥其监督作用,“后续监督活动”指标最终得分3.00分。
经综合评定,“活动开展”指标得分为9.85分。
3.2“社会影响”指标分值15.00分,实际得分13.48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得分 |
3.2.1 项目知名度 |
5.00 |
3.88 |
3.2.2 消费者满意度 |
5.00 |
4.80 |
3.2.3 商店店主及承储企业满意度 |
5.00 |
4.80 |
合计 |
15.00 |
13.48 |
评价办法:对相关消费者与参评商店进行问卷调查,对冻猪肉承储企业进行访谈,并检查相关文件记录,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对项目单位及申请单位满意度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根据在全市范围内随机地点投放的调查问卷结果,镇江市农副产品应急网点项目的知名度接近85%,大多数消费者对于农副产品应急网点有所了解并曾有过消费经历,最终“项目知名度”指标得分为3.88分;
(2)根据针对消费者、农副产品应急网点店主以及冻猪肉承储企业满意度的问卷或访谈结果,参与本次考核奖补资金项目的农副产品应急网点以及本次物资储备的承储企业对于整个项目环节与相关部门的服务满意度均≥90%,“消费者满意度”和“商店店主及承储企业满意度”两个指标实际得分均为4.80分。
经综合评定,“社会影响”指标得分为13.48分。
附件4绩效评价专家名单
2021年镇江市物资储备和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签名 |
1 |
李靠队 |
江苏大学 |
财务管理系主任 教授 产业经济研究院 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研究所副所长 |
|
2 |
赵叶灵 |
江苏大学 |
内控科科长 |
|
3 |
张 华 |
江苏大学 |
副教授 |
|
4 |
徐惠珍 |
江苏大学 |
副教授 |
|
5 |
吴 宁 |
江苏大学 |
副教授 |
|
附件5调查问卷
2021年度镇江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问卷
填写说明
1、本问卷用于描述和分析镇江市发改委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本次调查仅用于此次镇江市发改委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不做其他用途;调查以匿名的形式进行,所有信息均受到严格保密。
资金使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1.您所属的应急网点是:;
2.您所在的网点主营是:。
第二部分:对“镇江市发改委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及评价
1、您所在单位的项目资金投入的到位率:( )。
A.100% B.90%及以上
C.80%及以上 D.70%及以上
E.小于70%
2、您所在网点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 )。
A.100% B.85%及以上
C.75%及以上 D.65%及以上
E.小于65%
3、您所在网点的项目资金是否能够及时到位:( )。
A.及时B.相对及时
C.不及时
4、您所在网点是否参与应急网点建设平台:( )。
A.是 B.否
如果参与,完成率是多少:。
5、您所在网点是否参与疫情期间便民惠民工程:( )。
A.是 B.否
如果参与,完成率是多少:。
6、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进度是否满足按期完成规划的进度要求:( )。
A.符合B.较符合
C.基本符合 D.不符合
7、项目目标是否细化、量化足够详尽,达到可操作的程度?( )。
A.很强 B.较强
C.一般 D.不易操作
8、网点的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办法等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
A.完善 B.较完善
C.不完善
9、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批复文件以及合同约定:( )。
A.符合 B.较符合
C.基本符合 D.不符合
10、设备的日常维护、有效利用的效果如何:( )。
A.很好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11、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与批复概算投资总额是否一致:( )。
A.一致 B.较一致
C.有偏差 D.较差
12、项目进行过程中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情况如何:( )。
A.很好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13、项目完成后,社会公众满意程度如何:( )。
A.非常满意 B.满意
C.较满意 D.不满意
14、项目完成后,被服务对象满意程度如何:( )。
A.非常满意 B.满意
C.较满意 D.不满意
15、请您对2021年度镇江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宝贵的建议:
问卷结束,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