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中心任务,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 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委在《新华日报》、《镇江日报》、《创新》等党媒,宣传报道全委重点工作百余篇,充分发挥信息辅政作用。获得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在中国镇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接受依申请公开信息12次,完成书记市长信箱5件答复,发改委官方网站更新908条信息。
二、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成员。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每月进行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确保所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大信息工作考核力度,制定《市发改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工作考核,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规范常态化管理,委办公室在网站建设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做到一如既往,毫不松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标准,落实维护措施,实施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发布登记制度等,规范政务公开各个环节,所有发布政务信息全部实行审批制度,记录在案,以备查纠,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2.协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3698”不见面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所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一体化申报、受理、办理、监督。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重大项目,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项目公示、资金申报、重大规划、决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等。积极推进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镇江市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工作举报电话。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好经济社会政策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利用、特色小镇、重大改革举措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解读稿件。
3.增强保密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保密大检查工作要求,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安全检查。各处室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我委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不断细化门户网站资源整合,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加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努力增强网站办事新功能,按照严格程序、强化服务、总结提高的要求,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全面落实 “3698”平台,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要求,将我委10项权力事项全部实现在线办理全程不见面,确保不见面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市、县(区)、镇(街道、园区)三级代办员服务网络,在驻政大厅发改委办事窗口及各镇设立1-2个代办员,并实行挂牌上岗,提供项目申报和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全方位促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