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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李静凯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我国出台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我省也正在谋划制定《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制定《镇江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精神。全市各部门严格落实各级文件要求,不断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举措,协调民企发展堵点痛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建议内容相关举措汇报如下:

一、持续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

(一)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打好标准化服务基础。目前,我市已公布并更新两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按照国家、省最新实施规范要求编制和维护事项办事指南,由江苏政务服务网镇江旗舰店进行统一公示,力争为企业、群众提供简约清晰的办事指引。

二是坚持便利化服务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见效,提升政务服务过程中精准、便捷、高效、专业的办事体验,以场景应用驱动服务供给创新,推动政务服务从事项供给到场景服务转变。

三是持续优化涉审中介服务。根据国家、省各相关政策文件及改革部署要求,实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镇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效用,加强中介机构全链条管理,营造市场为主、良性竞争、多元管理、全面开放、正向引领的中介服务环境,持续助力提升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夯实基础服务、探索改革创新,做好线上+线下服务,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探索政务服务与人工智能技术相融合,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亲”“清”政商交往

坚持严管厚爱,鼓励担当作为。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政策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增强干部敢闯敢为的信心和底气。一方面,规范亲清交往,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可为边界,消除模糊地带,明确参加商务活动、助推市场拓展等八条正面举措,为党员干部提供“知易行简”的正向指引。另一方面,鼓励担当作为,精准规范对党员干部在推进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的探索性失误实施容错纠错。如,镇江新区对违规建设民生工程的杨某某同志容错免责的案例被省委组织部以专刊形式宣传推介。

后续,我市将持续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明察暗访、挂钩联系等工作机制,与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监督入企、监督助企,对企业反映的诉求困难,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跟进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积极营造“重商、轻商、扶商、暖商”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

(一)开展政策清理,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2024年,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我市对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和监管,共废止文件18份,修订文件1份,审查增量文件2485件、存量文件15428件,下发公平竞争审查“三书”共30份。出台《镇江市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面向民营企业等选聘12名社会监督员。

后续,我市将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常态化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书”制度,按月做好政策措施监测,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监督员制度,严格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二)法治护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为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公平竞争障碍。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司法案件办理助推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一)优化登记审批方式,简化办事流程

着力打造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变同变”、企业证照注销“一销同销”、餐饮店开办“一报同批”。迭代升级全新企业注册登记平台,整合公章刻制、税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多个部门职能,企业无论开办、注销均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开办环节压缩为1个,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开办企业“零跑动”“零成本”。推广融合注册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数十个事项的7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在政务服务网开设“一件事”办理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网上受理”“并联审核”“证照邮寄”,更好地满足企业办事需求。

(二)持续落实便利企业开办各类举措

推进镇江市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改革,从降低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扶持、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纾困解难28条措施,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工作,支持“个转企”扩大经营,助力个体户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全市统筹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和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综合+外部联合”,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的原则整合监管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各部门检查对象“汇总取重”,将各部门抽取的重复检查对象整合为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减少对经营主体的重复干扰。健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制定检查计划以及抽取检查对象时,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

(四)开展违规收费检查

聚焦水电气、金融和港口口岸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行为,降低民营企业生产成本,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4年,立案查处违规收费3件,退还企业380多万元。

(五)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强化裁判引领,传导“契约严守”理念,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等失信违约行为,强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精准施行失信分级分类惩戒。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恢复发展。2024年,全市法院共为405家企业修复信用。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市信用办根据《关于协同办理涉党政机关失诉案件建立备忘录制度的通知》,对涉及全市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进行排查,推进相关案件尽快履行。

四、加强产权保护和企业家人身安全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健全涉企知识产权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错机制,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对于科创行业、产品外观设计等生命周期较短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快结,降低维权成本,防止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局面。加大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助推企业创新和项目创优,增加企业投资创新信心。2022年以来市中院对19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判赔额220万元,提高了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二)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依法严惩对民营投资者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犯罪,为企业投资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坚决纠正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准确把握涉产权刑事犯罪认定标准,依法区分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市纪委监委宽严相济处理民营企业涉案问题,精准把握和运用政策策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声誉和形象。规范审慎适用对民营企业调查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2024年,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推进商业秘密强企护链活动,加大对龙头企业、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指导1家企业开展商业秘密维权。

(四)加强纪律监督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深化政治监督。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先后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10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8条”、深化专项监督“6条”,明确监督推进政策落实、从严整治干部作风、加强线索起底排查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与市营商办、市重大项目办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研判会商等三项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各类企业(商会)代表、项目“帮办员”“代办员”等,作为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员,市本级18个派驻组定期对接走访,对反映的问题和投诉按程序交办。发布“清风护航·监督助企”二维码,全面受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反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渠道接收的企业反映和诉求,建立“扎口汇总、研判交办、跟踪推进、办结反馈、回访问效”的闭环管理制度,推动解决企业困难140项。

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助力纾困解难。信访起底排查,对近三年来涉企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相关线索逐条研判,分类交办督办,建立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收集、复核、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挂钩联系指导,建立市、区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园区制度,紧盯审批备案、开工建设、兑现奖补、投产达效等节点,分轮次走访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深入了解属地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情况。一线明察暗访,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开展“体验式”“点穴式”督查20余次,暗访窗口人员履职情况、抽查审批事项办理案卷、回访市场主体办事体验、查看“办不成事”投诉记录、研判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发现和交办问题20件。

三是从严整治作风,强化纪律约束。突出挂牌督办,市工作专班挂牌督办2批次18条问题线索,通过“室组地”联合、全过程跟踪督办,对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纪立案1人、留置3人。强化督查问责,先后围绕惠企政策、监管执法、中介服务、行政审批等强化监督执纪,实行集中线索管理、集中分析研判、集中交办督办、集中调度推进,全市累计处置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219条,党纪政务处分101人。加大通报曝光,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7批19起典型案例,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市区各单位各部门强化警示教育,切实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增强通报案例“穿透力”,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

五、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2年,在总结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出台《镇江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

下一步,我市将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原则下,鼓励支持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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