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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京谷大厦宾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镇江市京谷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谷大厦宾馆

你公司《关于镇江市京谷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谷大厦宾馆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申请》收悉。

京谷大厦宾馆停车场,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中山东路5号,面积约为:620㎡,停车泊位:20个(地面)。目前,经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备案投入使用。根据《镇江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镇江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定价方式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研究,核定京谷大厦宾馆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京谷大厦宾馆停车场按机动车非道路(路面)停车一级区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实行计时收费。

(一)停车泊位:20个。

(二)收费标准:(分时段计时收费)。

白天时段为800-2000时,以2小时为计时段,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蓝牌车2小时以内:5/2小时,2小时以上按4/2小时累计计时收费;黄牌车2小时以内:8/2小时,2小时以上按6/2小时累计计时收费。

夜间时段为2000-0800时,以6小时为计时段,不足6小时的按6小时收费。蓝牌车4/6小时;黄牌车6/6小时。

(三)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5分钟的以进入停车泊位时间按规定收费,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其他免费(含优惠)停车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停车费按同车型加收50%

(五)包月停车收费在不超过该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双方按车型协商收费。

二、在实施收费时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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