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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祝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镇发改党组发〔2022408

关于祝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祝青同志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永祥同志任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江云锋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耿傲梅同志任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龚晨慧同志任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协调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除祝青从20221028日起算外,其余均从2022930日起算。

中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117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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