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党组发〔2022〕408号
关于祝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祝青同志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永祥同志任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江云锋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耿傲梅同志任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龚晨慧同志任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协调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除祝青从2022年10月28日起算外,其余均从2022年9月30日起算。
中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1月7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