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党组发〔2024〕176号
关于刘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坚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朱齐欢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建华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梅康凯任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马光军任服务业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服务业处副处长职务;
张英峰任储备处处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吕元任老干部处处长,免去其经合处处长职务;
张运达兼任经合处处长,免去其老干部处副处长职务;
朱海洋任长江处处长,免去其资环处处长职务;
杨晨萍任资环处处长,免去其长江处处长、老干部处处长、资环处副处长职务;
黄钰之兼任信用建设处处长,免去其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处副处长职务;
崔晨灏任社发处副处长(挂职1年);
刘启任办公室一级科员;
免去邱玉珊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利召服务业处处长职务;
免去朱永新信用建设处处长职务;
免去韦广星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周潇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免职时间除崔晨灏外,其余均从2024年4月起算。
中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5月10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