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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海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姚海云任老干部处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组织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夏甜静任工会主任、能源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能源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璐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园区发展推进处)副处长;

许婷晋升二级主任科员;

徐若鹏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高旖纯任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伟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龚晨慧任服务业处(人才工作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低空经济发展处(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吕可欣任低空经济发展处(市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吕元老干部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运达工会主任职务。

中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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